编号:2025第3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 1 | 郭徐岭乡三元寺小区 | 土地权利类型更正为农村宅基地,并换发证书。 | 权利人:朱有松,土地证号:蔡国用(93)字第5681号 |
| 2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三元寺六区8号 | 土地权利类型更正为农村宅基地,并换发证书。 | 权利人:朱有松,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0000944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