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991号
根据(2024)鄂0114破12号之四、(2024)鄂0114破12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59275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5012004GB00022F00070008 | 汉阳区磨山村中国铁建·国际城A06-A07栋1至2层(8商)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