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984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181号之二,(2025)鄂0102执恢181号,徐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45631号 | 王家烽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1015003GB00109F00010649 | 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2号长征村还建项目H1地块(南国都市)25-1、26、27栋25-1号楼单元19层(3)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