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982号


2025-10-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982号

  根据(2025)鄂0106执恢383号,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2015026775 王海涛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8001GB00013F00010008  江汉区燕马巷小区6栋1单元7层5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邹力(证件号码:420106197807222012)名下。 
2 江国用(交2015)第09250号 王海涛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8001GB00013F00010008  江汉区燕马巷小区6栋1单元7层5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邹力(证件号码:420106197807222012)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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