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973号
根据(2025)鄂0116执恢670号之一,鲁武岭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4)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4829号 | 胡志芳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202004GB00018F00570008 | 江岸区后湖街罗家咀路16号君安花园7栋1单元16层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