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970号


2025-10-2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970号

  根据(2024)鄂0114破12号,马斯特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142号 胡志东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5012004GB00022F00070008  汉阳区磨山村中国铁建·国际城A06-A07栋1至2层(8商)  依据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鄂0114破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4)鄂0114破1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强制注销武汉市汉阳区磨山村中国铁建国际城A06、A07栋1-2层商8号房屋的抵押。送达人员:彭晓桐(WH11085)、周子玉(WHG11004)。文书原件见:WHCF2025042015。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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