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967号
根据(2024)鄂0102执2650号之一,王德雄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昌2009012443-1,昌2009012443-2 | 向娜,高源明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08002GB00034F00010008 | 武昌区首义新村9栋3单元6层1号 | |
| 2 | 武昌国用(商2009)字第10251号 | 向娜,高源明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08002GB00034F00010008 | 武昌区首义新村9栋3单元6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