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维强,鄢维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何家墩八坦路4栋1单元5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16私)第97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鄢维强,鄢维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何家墩八坦路4栋1单元5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16002068-1,洪2016002068-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