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958号
根据(2024)鄂1081执319号之五,(2024)鄂1081执319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0000081号 | 俞娟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1004002GB00003F00040009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226、228、230号生态住宅社区B地块(华侨城·原岸)D2栋1单元3-4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