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会办公厅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惠济路38-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68)/《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64)/《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6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7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67)/《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7224)/《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66)/《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74)/《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71)/《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70)/《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65)/《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72)/《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3036969)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会办公厅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