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909号


2025-10-23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909号

  根据(2025)豫0311执恢275号之二、(2025)豫0311执恢275号之二,吴振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黄2014028023 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16008002GB00005F00050033  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汉口北大道18号仓储物流用房(汉口北五洲建材)Z区第6号楼 /单元1-2层38号   
2 HPBC20150510-38 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16008002GB00005F00050033  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汉口北大道18号仓储物流用房(汉口北五洲建材)Z区第6号楼 /单元1-2层38号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3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