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896号
根据(2025)鄂0114执1921号,周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4471号 | 周虎 刘洋洋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4007019GB00080F00080011 | 蔡甸区蔡甸街同心村天下·壹品莲花A区4号楼1单元1层夹层2号 | 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5)鄂0114执1921号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