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福瑞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6号光谷8号6号楼1单元7层(14)室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6)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819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祥福瑞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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