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885号
根据(2025)鄂0115执恢418号之一、(2025)鄂0115执恢418号,曲文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7865号 | 陈亮,代家慧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1018010GB00004F00150288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32号保利·时代K17地块三区1栋1单元33层03室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