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7107号


2025-10-20  来源:本站

  潘天宇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琴台大道1066号万科新世纪翡翠滨江小区K1地块2栋9层4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3462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天宇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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