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868号
根据(2025)鄂0192执恢313号之三,王文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6)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0888号 | 中国葛洲坝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1018009GB00021F00040002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业街101号葛洲坝世纪花园A区B5栋/单元-1-3层1号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