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848号
根据(2025)鄂0106执3350号之一,刘联盟 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5)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2939号 | 刘建设、刘新华、刘俊峰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11008GB00011F00010032 | 武昌区水果湖街黄鹂路39号(老75号)住宅综合楼15层2号 | |
| 2 | 鄂(2025)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2942号 | 刘建设、刘新华、刘俊峰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11008GB00011F00010032 | 武昌区水果湖街黄鹂路39号(老75号)住宅综合楼15层2号 | |
| 3 | 鄂(2025)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2943号 | 刘建设、刘新华、刘俊峰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11008GB00011F00010032 | 武昌区水果湖街黄鹂路39号(老75号)住宅综合楼15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