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7087号


2025-10-20  来源:本站

  鲍雨薇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塔子湖街华岭路66号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园绿地项目6、7、8栋8号楼单元35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035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鲍雨薇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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