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844号


2025-10-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844号

  根据(2025)鄂0102执3796号之二,饶玉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6714号 王小霞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2200006GB00036F00020072  江岸区后湖乡十大家村973号东勤佳苑2栋2单元1层4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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