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828号


2025-10-16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828号

  根据(2024)渝0115执2838号之三,罗小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9100号 彭卫,籍笑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3002019GB00024F00020006  汉南区东荆街台头南路南侧经开中心城5号地块5-2栋2单元11层1室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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