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根据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文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380号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750996
序号 |
权利人(出卖人) |
买受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 1 | 刘运龙 | 张才斌 | 汉南区东荆街通城道85号1层 | 420113002001GB00453F00010001 | 44.5500 | 张才斌在刘运龙旧址新建房屋,已按首次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未办理过户手续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