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748号


2025-10-11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748号

  根据(2025)鄂0192执3320号之一,宁丹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蔡2011007840号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14001028GB10002F00010153  蔡甸区蔡甸街新天村恒大绿洲8栋3单元11层1102室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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