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824号


2025-10-10  来源:本站

  陈思佳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兰陵路2-6号时代广场·时代豪苑B(9)23A层4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国用(市商2009)第313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思佳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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