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73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1607号之四、(2025)鄂0103执1607号,蔡红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HPBC20160869-26 | 武汉顺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 420116003017GB00021F00010006 | 黄陂区横店街前进大街百合佳园二期6号楼栋3单元1层2室 | |
| 2 | 武房初证黄字第2015031018号 | 武汉顺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 420116003017GB00021F00010006 | 黄陂区横店街前进大街百合佳园二期6号楼栋3单元1层2室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