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725号
根据(2025)鄂01执恢141号之二,夏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41544号 | 刘汉文,何小俐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04008GB00003F00070146 | 武昌区积玉桥街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二期)7栋2单元29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