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715号
根据(2025)鄂0111执恢550号,王奔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昌2012004154 | 袁航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04009GB00003F00020036 | 武昌区和平大道508号欧林湾大公馆2栋1单元23层3号 | |
| 2 | 武昌国用(商2012)字第4930号 | 袁航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04009GB00003F00020036 | 武昌区和平大道508号欧林湾大公馆2栋1单元23层3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