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707号


2025-09-30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707号

  根据(2025)鄂0103执2539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9496号 李明君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3001001GB00160F00010041  江汉区杨汊湖浩海小区5栋2单元103号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王莎(公民身份号码420116199204241427)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0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