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621号


2025-09-26  来源:本站

  苏粤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常青花园12号小区18栋2单元2-3层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商2005)第J241202018-2202-30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市字第20052194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粤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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