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651号


2025-09-26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651号

  根据(2025)鄂0281执恢538号之五,徐恒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昌2013004172 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受人:唐浩)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06011011GX00076F00010391  武昌区中北路118号复地·东湖国际一期A、B标段地下室-1层C223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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