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77258号


2025-09-19  来源:本站

  黄国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3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042237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仁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34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1单元3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6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桂玉芬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2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700140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颂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四坦路8号2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1300889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守灿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1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9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柳小宁 郁丰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栋3单元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00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尹家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898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洪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幢3单元30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私)第622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兰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5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骆争华 吴红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1单元4层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10016309-1、市2010016309-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桂玉芬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2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7私)字第92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应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2单元2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7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戴春来 刘春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1栋3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10私)第2319号 洪国用(2010私)第232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颂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四坦路8号2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13补)字第3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谌文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2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3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吴兰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6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应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2单元2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5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尹家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33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绍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3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8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舒绍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幢3单元30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省直20000322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戴春来 刘春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1栋3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10007500-1、市2010007500-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汉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1单元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34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作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栋4栋3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直20023927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守灿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1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2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永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3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2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琴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2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0800897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长青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3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8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彭胜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栋3单元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第2900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永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3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1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高小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3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0800960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德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四坦路8号4-2-20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8私)第69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舒祖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3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7私)字第585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仁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99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谌文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2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4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桂玉芬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2单元3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1002291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高小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3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国用(市交2008)第0130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杜振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1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7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舒祖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3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0700262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倪银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3-30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5私)字第0039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詹国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幢2单元1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899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杜德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1-20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41341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治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1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16私)字第512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1单元3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7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倪银枝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3-30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5008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郭圣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4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骆争华 吴红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1单元4层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10私)字第4282号、洪国用(2010私)字第428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绍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3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0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家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幢2单元1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36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杜德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1-20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4私)第1183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舒绍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幢3单元30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2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绍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3单元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16私)字第38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海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幢1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直20023927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卞曦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3单元1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1502305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琴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2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武国用(市交2008)第0128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孙太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33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尤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3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7私)字第212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长青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3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宋可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1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第2908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芦汉卫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省木业总公司住宅6栋3单元202房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8改)字第136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丛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四坦路8号2栋3单元3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4私)字第1179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汉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1单元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899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秋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2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4私)字第1163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郭圣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3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海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幢1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01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淑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2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7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方昌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2单元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29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西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3层3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0601239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余松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2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0702919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柳小宁 郁丰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栋3单元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16018924-1、市2016018924-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丛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四坦路8号2栋3单元3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042227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桂玉芬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2单元3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10私)字第500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西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3层3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6私)字第588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家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幢2单元1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01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淑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2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5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柯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栋1单元2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7私)字第00294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绍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3单元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1600188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孙太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4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898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薛环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1栋3单元2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32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凡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2单元30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5私)字第0047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尤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3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0700801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杜振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1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5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柯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栋1单元2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700045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程火松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898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国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3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4私)第1155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洪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幢3单元30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20727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德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四坦路8号4-2-201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800068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杨秋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3栋2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41266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作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栋4栋3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2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詹国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幢2单元10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省直20000334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余松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2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7私)字第717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凡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2单元30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042140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宋可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1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31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芦汉卫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省木业总公司住宅6栋3单元202房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直200800135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方昌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2栋2单元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11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程火松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2单元3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33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治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4栋1单元1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201601787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彭胜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6栋3单元2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市省直20000335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卞曦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5栋3单元1层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15私)字第801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薛环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张家湾街四坦路8号1栋3单元2层2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3改)字第2908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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