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575号


2025-09-19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57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5号之八,湖北珈蓝数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5002002GB00224F01160001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栋武汉长岛L9栋-1-3层L9室  鄂(2025)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11442号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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