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481号


2025-09-15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481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2448号之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201400203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3002016GB00014F00120047  江汉区新世纪都市花园二期沁园春4-5-6栋1层5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登记至买受人丁凯(公民身份号码:421281199005292313)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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