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477号
根据(2024)鄂0116执5654号之四,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36638号 | 秦菁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3006009GB00019F00010017 | 江汉区横桥村52号1单元2栋2号 | 解押、解封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黄兰娇名下(公民身份号码:420111197007010047)。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