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467号
根据(2025)鄂0106执恢259号,彭伟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5)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47号 | 曹桂花,黄立山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1018008GB00013F00010112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2号武汉光谷国际商会大厦A座20层14室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