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228号


2025-09-12  来源:本站

  王亦凡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徐东路7号凯旋门广场B栋14层15A-D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国用(2009私)第725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亦凡
2025年9月12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