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095号


2025-09-08  来源:本站

  林保春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红光小区二期B栋3单元6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江国用(商2007)第13486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江200700249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保春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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