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340号


2025-09-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340号

  根据(2025)鄂1181执恢175号之二,余巧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02778号 湖北麻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4004007GB00006F00020112  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天宇·盛世滨江2栋/单元29层04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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