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339号
根据(2025)鄂0104执4881号之一、(2025)鄂0104执4881号,夏友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硚2016000975号 | 武汉华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 420104012002GB00005F00010549 | 硚口区操场角路汉中片二期危房改造项目7栋/单元1层商4号 | |
| 2 | 鄂(2016)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09077号 | 武汉华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4012002GB00005F00010549 | 硚口区操场角路汉中片二期危房改造项目7栋/单元1层商4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