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337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503号之一,杨阵阵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东国用(2014)第20109476号 | 夏纯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2412007GB00019F00010001 | 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祁家山建设局职工宿舍1层 | 协执过户 买受人:杨阵阵 |
| 2 |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4008493号 | 夏纯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2412007GB00019F00010001 | 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祁家山建设局职工宿舍1层 | 协执过户 买受人:杨阵阵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