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332号


2025-09-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332号

  根据(2025)鄂0116执恢561号之一,罗琼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51214号 褚雪莲,胡曦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6005018GB00038F00090014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露甲山路3号鼎鑫·摩卡小镇23栋2单元13层4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罗琼(身份证号码:420114199011063924)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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