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211号
根据(2024)鄂01执恢132号之五,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昌2008004903 | 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85 |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北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1层3室 | |
| 2 | 武昌国用[商2008]第3953号 | 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85 |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北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1层3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