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200号
根据(2025)鄂0104执2577号之二,杨熙珣(陈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东国用(商2013)第130503649号 | 曾雄刚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2413009GB00025F00010043 | 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东路6号银湖.御园1栋2单元15层1502室 | 协执过户 买受人:杨熙珣 |
| 2 |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3006982号 | 曾雄刚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2413009GB00025F00010043 | 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东路6号银湖.御园1栋2单元15层1502室 | 协执过户 买受人:杨熙珣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