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182号


2025-09-03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182号

  根据(2024)鄂01执恢132号之五,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4)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0823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85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北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1层3室  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鄂01执恢132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李妍(WHG00228)、孙乔(WH00198)。 
2 鄂(2024)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0824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85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老中北路379号)2008新长江广场1层3室  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鄂01执恢132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李妍(WHG00228)、孙乔(WH00198)。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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