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173号


2025-09-03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173号

  根据(2023)鄂0102执恢873号之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阳2014007930 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420105012009GX00301F00010183  汉阳区陶家岭村万科·汉阳国际B地块一、二期1号地下室栋/单元-1层B18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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