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996号


2025-09-03  来源:本站

  张春阳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明泽街8号碧桂园天玺湾(7#、11#-14#、100#-188#住宅,4#、5#、7#配电房,地下室)159栋/单元1-3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12159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春阳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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