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172号
根据(2024)鄂01执1368号之二,睿恩亚洲四号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新201400039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浦支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17001032GB00110F00010001 | 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58号/栋1-3层 |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