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158号
根据(2025)鄂0104执恢667号,陈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8160号 | 黄瑾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2413002GB00015F02100001 | 东西湖区碧海花园碧水苑2栋202室 | 协执过户 买受人:陈磊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