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15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5号之四,程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夏2014001077 | 湖北广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 420115002002GB00224F01250001 |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东武汉长岛M1栋-1-3层M1室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