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116号


2025-08-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116号

  根据(2025)川1321执恢55号之二,马永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黄陂国用(2015)第7654号 马永良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6005023GB00093F00140092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3号恒大名都23栋2单元2层4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马永良名下。 
2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4011123号 马永良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6005023GB00093F00140092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3号恒大名都23栋2单元2层4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马永良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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