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115号


2025-08-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115号

  根据(2024)鄂01执恢189号之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709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560  江岸区解放大道1208号(原738号)新长江国际C栋4层21室等153处  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鄂01执恢18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解除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C栋153处房产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送达人员:李妍(WHG00228)、孙乔(WH00198)。 
2 鄂(2020)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257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560  江岸区解放大道1208号(原738号)新长江国际C栋4层21室等153处  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鄂01执恢18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解除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C栋153处房产及项下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送达人员:李妍(WHG00228)、孙乔(WH00198)。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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